人眼直接看到的物體顏色和通過電視看到的物體顏色一般情況下有所差別,為了保證攝像機的色彩平衡將這一差別降到最低,CIE給出了照明系統的顯色指數應至少為65。這個要求低于國際體育組織和國際電視轉播機構的標準,如北京奧運會電視轉播機構BOB。
為了研究光源色彩一致性問題,CIE TCI-11委員會已經就電視一致性系數開展了場地試驗,試驗的目的是是否可以用一致性系數更好地代替顯色指數,試驗的結論登在了CIE刊物(1989年第6期)上,該仍需進一步研究,評價量致性系數,目前顯色指數仍在使用。
應該與光源制造商確認在光源色溫(K)和一般顯色指數(CRI)方面的顏色規范。可通過混合一種色溫的光源和不同色溫源提高照明系統的顯色指質量(如使用金屬鹵化物燈和高壓鈉燈)。由此產生的色溫和CRI應該優于單獨使用一種光源產生的色溫和CRI。其混合比例決定實際有。混合照明20世紀90年代曾有較多應用,該技術是1990年北京亞運會的新技術之一, 現在隨著金屬鹵化物燈高色溫,高顯色指物性能的逐漸穩定,很少采用混光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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