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對健身意識的增強,各地都新建、改建了一批具有現代化水平的體育設施。筆者有幸參加了一些體育場館的設計,期間也參觀考察了部分省、市、國家級的體育場館,現就本人設計過的場館場地照明系統及設計中遇到的問題提出與同行共同探討。
通常,體育館是泛指進行室內體育比賽的綜合性場館。對于一座現代化的體育館的場地,不但要求各種體育設備齊全完善,還要求有合適、均勻的照度,理想的光色,有立體感,且無眩光。除了保證滿足觀眾良好的視覺效果,還必須保證裁判員、運動員和具體比賽項目所需的照明要求。這就為場地照明系統設計提出了具體的要求。
一.主要照明技術指標:
1 照度標準:
我國體育運動場地照明照度對不同的運動比賽項目分別規定了不同的練習及比賽標準。應注意的是,省、市一級以上的體育館,應考慮彩色電視轉播的要求,其場地照度也應按照運動場地彩電轉播照明的照度標準值進行設計。除了照度值具體要求外,還應考慮照度的均勻性指標,如場地水平照度的最小值與最大值之比不宜小于0.5等。關于這類標準的介紹有關資料很多,如《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T16-92)等。這里不再贅述。
另外,體育比賽場地及觀眾席是人員密集的場所,按照《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等規范要求,應設置火災事故照明,其照度值通常不低于運動場地照明照度標準值的10%。
2 光源的相關色溫及一般顯色指數:
運動場地的
照明設計不但與照度有關,而且與照明光源的色溫、顯色性有關,處理好光源的色溫及顯色指數的關系,可以避免產生心理上的不平衡、不和諧感。根據我國的有關規定資料,不同的運動場地對照明光源的色溫、顯色性有不同的要求。
光源的色溫及顯色指數是選擇燈具的重要參數,對于新建的體育場館,大多要求滿足彩電轉播的要求,因此光源的相關色溫通常取3300~5300K;一般顯色指數取80~90進行設計。這一點,在已建成的福建省體育館;福建省游泳、跳水館及武夷山市體育館的實際使用效果來看,能很好的滿足比賽及彩電轉播的要求。
設計時除了考慮這幾個指標外,還需按照體育比賽項目、工程投資及燈具使用環境等的要求進行燈具選型,做到經濟、合理、又能滿足使用要求。
二.照度計算:
體育運動對照度要求較嚴格,因此場地照度必須進行較為精確的計算。但是由于體育運動項目繁多,要求各異,采用的照明裝置數量也大,這就給
照明設計帶來很多復雜的因素。因此在不同的設計階段,采取不同的計算方法顯得尤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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