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建筑宜以莊重、簡明、樸素為照明主題,一般不宜使用彩色光,必要時也只能局部使用低彩度的色光照射。行政建筑照明除了以展現建筑形態結構特征為目標,而靈活應用直接投光、間接投光或內透光等方式。可突出建筑標識、樓名等。
常見的建筑物景觀照明方式有投光照明、內透光照明、裝飾照明和特種照明等,也常將其中兩種或兩種以上的照明方式相結合。
1、投光照明
這是建筑物照明的基本方式,分整體投光照明(泛光照明)和局部投光照明。就是將投光燈安裝在建筑物外或建筑物上,直接照射建筑物或建筑物的某個部分,在夜間重塑及渲染建筑物形象的照明方式。使用光源常有金鹵燈、高壓鈉燈和LED等。
2、內透光
利用室內光線向外透射所形成的建筑夜景燈光形式,常見做法有二:一是利用室內既有的燈光,在晚上不熄燈,讓光線向外透射,稱為“自然內光外透”;二是在室內近窗的上檐或窗臺處或近窗地面安裝燈具,向上或向下投射,通過室內載體(窗簾)或空間反光外透,亦或直接看到發光光源來表現建筑物的夜景。
為了追求外觀照明的均勻度,宜將光投向窗簾或室內天花板等反光載體。燈具功率的選擇應與玻璃的選材和透光率有關。透光性較差的玻璃不提倡使用內透光照明。
3、裝飾照明
為了在節日慶典等特殊時間與場合營造熱烈、歡快的喜慶氣氛,可以利用各種彩燈燈飾裝點建筑物,用星點矩陣、圖案裝飾或勾勒建筑輪廓(但勾勒建筑輪廓應慎用,特別是對現代建筑,簡單勾邊往往破壞建筑夜景立體形象),加強建筑物夜間的表現力。可利用的光源有LED點燈、LED軟管、彩燈及霓虹燈等。
4、特種照明(藝術燈光)
藝術燈光是從舞臺燈光演化而來,從舞臺走向室外的特殊照明。它是用激光、光纖、導光管、3D全息投影技術或聲光電綜合技術營造特殊燈光效果的照明方式。比較適合在城市廣場、公共場所區域的商業建筑和標志性建筑,或在節日、大型活動的時段采用。